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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淄博中考高中招生政策问答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 2013-5-30 13:45:21
 一、今年高中招生形势分析
    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共49525人,其中张店7287人、高新区1150人、淄川8064人、博山4679人、临淄7045人、周村4050人、桓台6082人、高青3910人、沂源7258人。普通高中计划安排33308人,普通高中升学率将达到67.26%;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将进一步扩大招生计划,今年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的比率将达到95%以上。
   

    二、高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思想
    本着有利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办学水平的原则,继续深化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录取依据,以指标分配录取、综合录取、推荐录取和特长生录取、中职类学校录取等为多元录取形式,以完善诚信机制为核心的高中招生配套保障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对实施素质教育的引领和导向作用,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考试招生制度。

    三、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和注意事项
    初中三、四年级在校生及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均可参加初中学业考试报名。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初四年级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不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
    注意事项:
    1.本市内毕业年级考生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考试并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须按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规定时间,持初中学籍证明、学业成绩单、基础素养评价报告单、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当年4月30日)、数码照片等材料,直接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为学生出具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其已考科目须根据原始成绩按照户籍所在区县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级,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生录取。
    2.市外毕业年级考生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2份(户籍迁入日期截止到当年4月30日)、学籍证明、基础素养评价报告单、数码照片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办理学业考试报名手续。该类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和测试,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生录取。
    3.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原毕业学校使用原学籍号参加报名,也可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地点直接报名,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和测试,但不参与推荐录取和指标生录取。
    4.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外来务工子女毕业生,须提供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合法稳定职业证明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满一年),由初中毕业学校初审后,交区县教育局进行审核报名。
    5.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和测试,其已考科目成绩,需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级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级。
    6.高新区所属初中学校考生经高新区教育局审核后,到张店区教育局基教科统一报名。文昌湖区的萌水中学和商家中学考生经文昌湖教育部门审核后,分别到周村区教育局和淄川区教育局基教科统一报名。
   

    四、考生信息确认
    考生报名后,由区县教育局基教科根据初中学籍电子档案等审查考生资格,并返回初中学校进行反复校对。审核无误后,上传淄博市高中招生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招生管理平台),然后编排考场、打印、下发准考证。考生的准考证也是考生的考试通知单。准考证须在各考查科目考查前发给考生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扣留或延迟发放学生的报名材料。严禁重复报考,否则,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区县和学校责任人责任。
 

    五、学业考试命题的指导思想
    命题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重视知识能力、过程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考试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的联系,增强问题的真实性和情境性,重视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提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降低试题难度。试题难度系数确定在0.65左右,引导初中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实施教学和评价。

    六、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初中学业考试分考试科目、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三类。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等10科;考查科目包括理化生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等科目;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
    今年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历史、生物、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的考试和考查;初中四年级学生全部参加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理化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课程的考试、考查或测试。
   

    七、初中学业考试实施办法
    1.考试科目实施办法
    文化课考试科目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
    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6月18-20日。信息技术考试为上机考试,时间为6月21-22日。语文、数学、英语的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的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信息技术的考试时长为45分钟,每天6场,两场间隔15分钟。文化课考试以区县为单位混编考场,信息技术考试以学校为单位混编考场。文化课考点应设置在初中本校或以区县为单位相对集中,信息技术考点设置在各初中学校微机室。
    语文120分(2014年开始,语文学业考试中书写卷面分占5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信息技术30分。各学科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两种形式呈现。等级确定办法:按照原始成绩达到满分的一定比例划分A、B、C、D、E五个等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如果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5%、35%、20%比例划定。
    2.测试科目实施办法
    体育与健康测试内容、标准和实施办法由市教育局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统一制定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为5月20至31日,各区县可根据各自实际,在此期限内确定具体测试时间,每一考生须在半天内测完2个项目。因生理原因或突发事故需要缓试的考生,本人向区县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区县教育局于6月5日前集中进行一次补测,补测办法同正常测试。
    体育与健康测试总成绩满分为70分,以分数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级形式公布。测试项目为,男生:1000米跑(必测),立定跳远、引体向上(考生任选1项);女生:800米跑(必测),立定跳远、仰卧起坐(考生任选1项)。每个测试项目满分为100分。1000米和800米跑按考生原始成绩的40%记入;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仰卧起坐(考生任选一项)按考生原始成绩的30%记入。分数≥满分90%的为A等,满分80%—89%的为B等,满分70%—79%的为C等,满分60%—69%的为D等,分数<满分60%的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第。
    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的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持初中阶段体检表,学校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残疾人持《残疾证》),经区县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领导小组面核批准后可免测,免测学生情况须在校内张榜公示。其测试总成绩定为42分、D等,并在体育与健康成绩记录表中注明“免测”。
    3.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实施办法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实施意见,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全市统一考查时间为5月20日—27日,初中三年级生物、初中四年级理化实验操作考查同时进行。考生原则上在就学的初中学校参加实验操作考查。不具备考点设置条件的学校,由区县统一安排,到就近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考点参加考查。每场考查时间为20分钟,每2场间隔时间10分钟或20分钟。
    考查内容为现行初中教材理、化、生三科规定的学生必做全部分组(探究)实验。命题侧重开放性和探究性,评价标准强调实验操作技能与方法、注重实验数据分析、关注实验操作过程,重点考查学生的动手实践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采取考前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进行。即,考前半天,由考点主任从试题库中按照全市统一的签样和规定要求,以抽签方式随机抽取本考点各考场试题(即前一天下午抽取第二天上午的试题,上午抽取下午的试题,每半天重新抽签确定一次试题),区县教育(教体)局所派巡视员、纪检人员现场签字确认。每个考场分别有9个不同的试题,每个试题分别布置2张实验考查桌(相邻实验考查桌的试题不得相同),每名监考教师监考2名考生。每场次开考前20分钟,考生本人随机抽签确定座号参加考查。考生独立完成实验操作。考查采取现场赋分、当场公布成绩、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方式进行。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分A、B、C、D、E五个等级)两种形式呈现。命题采用百分制,按照原始成绩≥满分的90%为A等,满分的80%-89%为B等,满分的70%-79%为C等,满分的60%-69%为D等,<满分的60%为E等,E等为不合格等级。如果A等不足考生总量的15%、B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C等不足考生总量的30%、D等不足考生总量的20%时,则分别按考试总人数的15%、25%、35%、20%比例划定。
    4.其他考查科目实施办法
    地方课程的考查渗透到相关学科考试内容中进行。
    音乐、美术、学校课程、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考查,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制定考查办法,并监督、指导各初中学校实施考查。以上考查科目的考查结果以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
   

    八、关于网上阅卷
    今年初中学业考试继续实行网上阅卷。相比于传统阅卷方式,网上阅卷具有很多优点:第一,可以较好地控制评分误差。每个评卷教师判分情况,系统都会进行分析统计,所判分数与该题平均判分的偏离程度,不同时间段判分的情况,都会很清楚地提供给质检教师。这样就可以较好地做到细则掌握基本一致,评卷过程标准基本统一。第二,能确保统分过程准确无误。计算机自动完成合分工作,彻底杜绝了人工评卷时加错分、登错分、漏记分的现象。第三,提高了阅卷过程的保密性。考生答卷经扫描后,评卷教师只能看到规定的评阅部分,看不到不属于其阅卷范围的其它任何内容。这样既能排除干扰,提高评分准确度,同时,提高了保密性。第四,提高工作效益。传统评卷过程中的试卷领取、回收、加分、登分等环节都需要人工完成,工作量大,也难免出现疏漏。网上阅卷大大降低了评卷全程的劳动强度,又提高了工作效益。
  

    九、实行网上阅卷,对考生答卷有哪些具体要求
    网上阅卷对考生的答题形式、答题区域都有相应的要求,因此特别提醒考生在答题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答题前,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和座号,将区县、学校、姓名、考试号、座号完整的填写在相应位置。
    2.作答选择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注意“▄”涂满,但不要超出信息小框。修改时,要用橡皮擦干净。
    3.作答非选择题时,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书写,作图时可用2B铅笔,要求字体工整、笔迹清晰,字距适当,行距不宜过密。务必在题号所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答案无效。考生如对答案进行修改,可将原答案划去,然后紧挨其上、下方答题,切记不能超出该题答题区域,否则修改的答案无效.
    4.保证答题卡清洁、完整,严禁折叠、严禁在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修改答题内容。
    5.考生禁填答题卡上的缺考标记。
  

    十、学业考试成绩什么时候公布,采取什么形式公布
    7月2日前后,市教育局将通过招生管理平台和信息台(16883716)等渠道公布考生成绩,同时通过区县教育局和毕业学校及时下发成绩通知单,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考生成绩单。通知单丢失、损毁不补。考生成绩单只发放给考生本人,任何学校不得将学生成绩张榜公布。

    十一、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的基本内容
    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维度的基础性发展目标。
   

    十二、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的实施办法
    初中学生基础素养评价借助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软件辅助管理。评价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分自评、互评、教师评价。评价均以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两个指标,只有合格(C)与不合格(D)两个等级。对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某一方面表现判定为“不合格”时应非常慎重。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
    每学期依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维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维度的总评等级。初四毕业时每个学生六个维度的总评等次的确定,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维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维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90分以上为A;75分至89分为B;60分至74分为C;59分以下为D),转换成每一维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每年4月底前,各区县组织初中学校有计划地完成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工作,评价结果须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县教育局。5月上旬,各区县完成基础素养评价结果汇总、审核,并上传招生管理平台,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一经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
   

    十三、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实行指令性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指导性计划。各区县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需求和学校办学实际,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情况和各类学校的办学能力,统筹协调,按照普职(含技校)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年度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下达。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十四、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所有公办普通高中除经批准面向全市招收特长生外,学校只面向学校所在区县初中学校招生。经批准单独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也可面向全省招生。中职类学校面向全市招生。考生要按照各学校招生范围选择报考。
   

    十五、哪些普通高中学校有面向全市的招生计划
    一类是所有民办学校均可以面向全市招生。包括:坐落在博山区的万杰朝阳学校、临淄区的英才学校、沂源县的鲁山学校。二类是允许部分学校面向全市招收的特长生。三是经省、市教育部门批准的国际高中办学项目学校。包括淄博十一中举办的中加国际高中项目班、淄博外国语中学举办的中外高中联程班、淄博实验中学中美班。各位考生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选择报考。
   

    十六、关于普通高中报考条件范围
    所有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选报普通高中志愿。
   

    十七、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如何报考普通高中
    自2012年初中起始年级开始,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只能选报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志愿。
    今年在校的初中四年级考生仍执行原报考政策,即学籍与户籍不一致的考生,可在初中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报名,也可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中考报名。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初四毕业生,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和考试,录取时,不参与普通高中推荐录取和指标分配录取。
   

    十八、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招生
    为保障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的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根据《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鲁教学字〔2012〕11号),今年我市中考招生政策中明确了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在我市接受完义务教育后考试升学的办法。即,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一年的(截止当年4月30日)初中阶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参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其中,具有我市初中阶段连续4年学习经历的,与所在区县考生同等对待;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4年学习经历的,不占用指标生和推荐生计划。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时,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学业考试及高中招生录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志愿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十九、关于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和形式
    高中学校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录取新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业考试成绩、基础素养标评价等级等内容。录取形式主要有推荐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
  

    二十、关于考生填报志愿的报考条件和录取条件
    根据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一是对考生的基本条件进行了限定,二是对推荐生和特长生的报考条件进行了规定,三是对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指标生录取条件进行了规定:
    1.基本条件:所有基础素养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C等及以上等级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根据各高中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2.推荐生的推荐条件: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毕业生中,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或者在某一学科、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可参加本区县高中学校推荐生招生录取。
    3.特长生的报考条件:在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且与报考特长相对应的基础素养维度评价等级达到A级。
    4.指标生的录取条件:满足录取基本条件且基础素养评价等级达到4B2C(含4B2C)以上。
    请所有考生选择报考学校志愿时,务必结合自己的基础素养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慎重选择!
   

    二十一、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地点和办法
    1.推荐生:不参与网上填报志愿。由初中学校在推荐数额内从达到推荐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审查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区县初审并汇总推荐生录取名单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等五个环节依次进行。6月10日前,完成推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2.特长生:6月15至17日,开放招生管理平台特长生报考模块。由考生本人登录招生管理平台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选择一所招生学校报名,并打印志愿确认单,由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名后,于6月17日17点前交报考学校进行信息确认后,选择好报考专业,最后,由招生学校统一安排文化课和专业课测试。
    选择报考学校时,应特别注意选择好你拟报考的专业,了解好该专业是面向全市招生还是面向本区招生,以免造成选报错误,影响你的升学。
    普通考生:7月3至4日,开放招生管理平台普通考生报考模块。由考生本人自行登录招生管理平台非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填报志愿,并打印志愿报考确认单,由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名后,于7月4日17点前交初中毕业学校进行信息确认,由区县进行汇总、审查后存档。
    请考生结合各自实际,严格按照报考时间慎重选择报考学校和考生类别进行报考,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信息确认。过期不再受理。
  

    二十二、普通考生填报志愿有哪些注意事项
    1.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要求,今年,实行普职一体化招生。报考志愿分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由学生根据本人基础素养评价等级、学业考试成绩和等级,按照招生学校(含中职类学校)的报考条件选择报考学校。
    2.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纳入张店区统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区萌水镇、商家镇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别纳入周村区和淄川区统一招生管理。
    3.第一志愿报考淄博实验中学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报考淄博中学的张店区学籍考生,可与淄博中学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参与淄博中学非指标生计划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淄博实验中学未被录取且第二志愿报考淄博十一中的高新区学籍考生,可与淄博十一中第一志愿考生一并参与淄博十一中非指标生计划录取。
    4.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二十三、关于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招生学校以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学业考试成绩、基础素养评价等级等内容)为依据,采取推荐录取、特长生录取、综合录取等形式录取新生。
    录取的基本条件是:基础素养评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及地方与学校课程均为C等及以上等级。录取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荐生录取
    推荐条件: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毕业生,满足基本录取条件且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者在某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
    1.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申请,确定招收推荐生的学校和招生计划(不超过规模内招生计划数的5%),予以公布。
    2.招收推荐生的学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推荐录取工作方案,经所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3.在初中学业考试前,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招生学校推荐招生指标的1.5倍确定指标推荐数额,并按照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和素质教育工作评估结果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4.由初中学校在推荐数额内从达到推荐条件的考生中择优推荐。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推荐生,应根据考生学业考试等级、基础素养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对有特殊才能的推荐生,应主要依据面试或测试成绩,以及学生成长档案和标志性成果录取。
    5.推荐录取程序须经学生个人申请、初中校长实名推荐、高中学校审查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公示、区县初审并汇总推荐生录取名单提交招生管理平台、市教育局复核确认等五个环节依次进行。
    6.6月10日前,完成推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结果。
    7.已被招生学校推荐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的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
    第二阶段,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的报考条件:在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特长,且与报考特长相对应的基础素养评价等级须达到A级。
    1.由相关学校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公布实施。
    2.报考办法:考生本人登录招生管理平台特长生志愿填报模块,按照报考条件选择一所招生学校报名,并打印志愿确认单,由家长和考生本人签名后,按照规定时间交报考学校进行信息确认。
    3.录取办法:高中招生学校按照招生方案要求组织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测试,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于6月26日前将录取结果提交招生管理平台,由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公布录取结果。
    4.全市统一特长生专业和文化课测试时间:6月22-24日。
    5.已被招生学校特长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中志愿的填报,其他任何招生学校不得再次录取该考生。
    第三阶段,综合录取
    综合录取工作将于7月10-18日统一组织。
    录取依据:将初中学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地理、历史、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技能操作等学科学业考试、考查和测试原始成绩(满分830分)作为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成绩相同的,依次参考各学科学业考试成绩等级、基础素养评价等级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高等级多者或成绩高者优先。
    录取程序:各区县登录招生管理平台汇总提取考生志愿信息,并按程序依次录取,提交录取结果。首先,分区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1.1的比例划定区县提档分数线,然后,在区县提档线以上,满足基本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录取依据依次择优录取指标生、规模内剩余考生,最后录取三限生。在划定的范围内不能满足招生计划的,可以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最低控制在区县提档线以上。
    1.指标生录取
    指标分配办法: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区域内部分高中学校至少70%的规模内招生指标,依据本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应届在籍且在该校就读的初中毕业生数和对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成绩等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省级规范化初中学校奖励其评估分的10%,存在违规办学行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处理的初中学校扣减其评估分的10%。往届毕业生以及在我市初中学校不满四年学习经历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毕业生不计入其分配指标学生基数,录取时不占就读学校所分配的招生指标。
    录取办法:各区县按照分配到各初中的指标数和学生的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且基础素养评价等级达到4B2C(含4B2C)以上的考生中,依据其录取成绩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不含民办初中学校)分配指标录取分数线差距控制在80分之内。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转为规模内计划使用。
    2.规模内剩余考生录取
    在录取完指标生后,依据学生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其成绩择优录取规模内剩余计划。
    3.未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录取
    未实行指标分配的学校,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学校志愿报考情况确定招生学校录取顺序。依据考生志愿,在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依据其成绩择优录取规模内计划。
    4.“三限生”录取
    在录取完成规模内招生计划后,允许普通高中在区县提档线以上且满足录取基本条件的考生中,按照“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要求招收部分“三限生”,即录取分数控制在该校规模内录取分数线的85%,人数控制在该校规模内招生计划的20%以内,缴费数额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5.其他录取形式
    有条件的区县可以积极探索区域内普通高中学校联合招生,以利于平衡生源,搭建竞争平台,实现办学效益最大化。

    二十四、关于中职类学校录取
    中职类学校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指导下,实行自主招生,与普通高中招生同步进行。由招生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提出招生方案,经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复核确认并备案。
   各区县登录招生管理平台汇总提取报考职业学校的考生志愿信息,按照考生志愿交相关学校,由各校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十五、关于特殊考生照顾录取政策及资格审核
    烈士子女,驻国家三类(含)以上边远地区和二类(含)以上岛屿部队,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10%参加录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一类、二类艰苦地区和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5%参加录取;其他军人子女,照顾当年录取分值的3%参加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照顾10分参加录取,本市农村独女户夫妻凭《终生只要一个女孩奖励优待证书》,其女孩照顾10分参加录取。具备两项以上照顾条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顾分数较多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
    往年未被高中阶段性学校录取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考试成绩减30分后,与应届毕业生一并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无传染病,能坚持学习的残疾学生,应与普通学生同样对待,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资格审查:特殊考生资格审核由考生就读学校初审并汇总后,交区县教育局进行审核确认。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须出具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役军人子女须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或县级人民政府部门证明和现役军人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与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和农村独女户考生须出具相关部门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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